技师培训招生简章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技能人才提升自身技能的需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实施政府购买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技师培训班,现将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 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②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称且从事本职业;
③ 取得本职业助理级职称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
2、培训工种:
车工、钳工(装配、维修、工具钳工)、数控车、加工中心、数控程序员、网络管理师、维修电工、电焊工、制冷工、无线电调试工、古建筑类(木工、瓦工、油漆工、假山工)和港口类主体工种(港口内燃装卸机械操作工、电动装卸机械操作工、装卸机械维修工)
3、培训时间:
4月初开班,双休日上课,上课地点另行通知。即日起开始报名,每专业限30人,额满即止。
4、考试鉴定:
由省、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考试鉴定。具有中级职称或助理级职称3年以上的,免论文答辩和理论考试,只参加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5、收费标准和奖励办法:
学费每人3200元。合格的奖励100%学费,不合格的补贴50%学费。(2010年我市技师培训班合格率为96%)。
6、报名方法:
报名资料: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张,报名表1份(可从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不可见]下载),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1份(单位盖章)。
报名地点:上海东路66号(人防大厦三楼) 太仓市人力资源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53579944
友情提示:取得技师证人员可根据《社会医疗保险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的规定》享受医保倾斜待遇。根据太仓最新政策,太仓市高技能突出人才和重点人才,将分别享受政府薪酬补贴7.5万元和2.5万元,取得技师证后将有机会参加评选。
太仓市人力资源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苏 州 市 技 师 协 会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