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
请注意!
为落实2023年度各项医保新政
同时为做好医保账户年度结转工作
医保部门将于
2022年12月31日18:00
至2023年1月1日12:00
暂停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和各类业务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18:00至2023年1月1日(星期日)12:00,暂停苏州大市(含各县市和吴江区、工业园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保结算业务,包括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参保人员无法通过扫码医保电子凭证或者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就医购药费用,1月1日12:00以后恢复正常服务。
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确需在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就医购药或办理出入院的,相关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行垫付,在联网结算恢复后,持垫付的票据至原就医购药的医疗机构或药店办理退费,重新扫码或刷卡结算。
对暂停结算期间就医购药的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应做好解释工作。
因暂停服务给广大参保人员和医药机构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12393医保服务热线咨询。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8日
来源:苏州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