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上级人社部门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关于2011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1〕12号)要求,现开展“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犯罪记录。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四份(表格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网址不可见] 登录后点击右方“网上办公”内的“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也可在本通知后的附件下载。
(二)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查看原件,交复印件并盖企业公章);
(三)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对照条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术管理科,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太仓人社局邮箱tczjs@vip.sina.com
报送地址:太仓市柳州路38号人社局北楼204室
咨询电话:0512-53542494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