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2022年春节假日安排,结合我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的集中统一经办需要,为保证各地业务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将2022年春节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期公告如下: 一、1月31日至2月6日春节假日期间,网上服务正常开展,柜面业务暂停受理。 二、将2月7日、8日调整为申报期,网上服务、柜面业务正常开展;2月9日至13日为结算期;14日开始业务正常办理。
太仓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