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2005年第33次常务会议精神及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现状,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城管协管员。具体方法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影响社会治安等不良经历,自愿从事城管执法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 适合男性、身体健康,身高170CM以上;女性,文秘专业或有公文写作特长也可报名,具有太仓市户籍(限太仓市浮桥镇范围,包括老闸、九曲、时思、浏家港和牌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后出生)。
4、 退伍军人,党员优先。
5、 有汽车和摩托车驾驶经验的优先。
二、 招聘程序、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核等方法进行(笔试占30﹪,面试占40﹪,体能测试占30﹪)。
(一) 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12月16 日(2天)
报名地点:港区人力资源市场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人员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须提供资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书及户口复印件;(3)本人近期免冠照片3张(1寸);(4)有驾驶证的需提供复印件。
(二) 笔试
时间:2010年12月中旬,具体另行通知
内容:时政知识和常用法律
领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及体能测试。
(四) 体检
按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逐个替补。
(五) 录用方法
按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并体检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发给录用通知书。录用人员与浮桥镇建管所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待遇参照太仓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协管员和浮桥镇城管协管员相关标准执行。
太仓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港区中队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