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苏府办〔2019〕226号)、《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着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助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根据我市实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技能人员新职业为基础,经第三方机构调研、征求各地紧缺职业(工种)信息、专家评审论证,研究确定《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21版)》,现予以公布。
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涉及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及我市其他相关政策中涉及的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参照本目录执行。
本目录自2021年6月15日起实施。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