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通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包括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吴中、相城、姑苏、虎丘、盛泽)春节期间停止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
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停止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共七天,节后2月18日开始上班。
关于春节假期调整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扣款结算日期的通告
单位经办人请注意:
因受春节假期的影响,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业务规定》,公积金中心将对春节假期前后委托收款扣款结算日期进行调整。
原定2月10日、2月15日发起扣款的,现统一调整到2月8日扣款。
请各指定扣款结算日为2月10日、2月15日的单位在调整后的扣款结算日当日保证账户有足够资金,并及时办理职工增加、减少手续,以免造成托收失败、托收金额差错等问题。
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正常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人工客服也按上述时间提供服务。12329自助语言查询、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每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
请大家互相转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苏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