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门及早反应、快速行动,在全省率先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应急稳岗返还,为参保企业吃下减轻用人成本压力的“定心丸”。截至目前,太仓市已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65亿元,涉及企业2.2万户次,稳定岗位33.2万人次。
这次失业保险又又又出手了!!!
支持力度更大的“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来了!!!
太仓市区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攻略请查收!!!
一、申请条件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保就〔2019〕13号)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20〕83号)规定:
2020年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企业返需满足以下条件:
√ 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
√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同时至申请时也符合裁员率要求,其中,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其他企业裁员率低于2019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62%。
√ 提供通过民主程序与工会组织等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包含获得稳岗返还资金后6个月内(满6个月时)不裁员或裁员率裁员率不超过相应标准的承诺),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连续6个月亏损或1年(自然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不包括享受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时已审核月份)
二、返还标准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金额=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均失业保险金水平×上年度企业月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6
*太仓市区企业2019年度月均失业保险金水平为1528.23元/人。
举例
A企业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并符合相关条件,2019年失业保险月均参保人数100人。
A企业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金额为:
1528.23×100×6= 916938 元
三、申请时间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业务受理期为:
2020年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至30日(遇节假日提前)。
对于2020年12月达到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条件的企业,受理期放宽至2021年1月。
友情提醒:2020年10月业务受理期为10月10日-10月28日。
逾期未申报的,不再受理。
四、申请材料
2.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亏损月份的月度财务报表(利润表)。
友情提示:亏损月份可为以下三种情形之一,且不包括享受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时已审核月份。【指企业上年度已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时已提交的月份不可重复使用】
(1)2019年自然年内累计8个月;
(2)2020年自然年内累计8个月;
(3)2019-2020年连续亏损6个月(可跨年)。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受理及审核机构
(一)窗口申请方式
请各企业至参保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