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4、太仓市户籍;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未毕业的普通高校生;(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4)已在沙溪镇范围内(含村、社区)工作的编外人员;(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1、窗口工作人员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限男性。
岗位2、窗口工作人员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限女性。
岗位3、窗口工作人员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男女不限。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00-2020年10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
在本简章下方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与相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打包发送至邮箱:sxxzspjzp@163.com,提交报名申请。(邮件标题和文件夹名称请标注本人姓名)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可至本公告下方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户主页及个人页;
(4)毕业证书;
(5)个人近期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
4、报名者需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报名材料概不退还;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
5、资格初审及资格初审异议处理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00-10月20日16︰00。
四、笔试
考试采取综合考核的形式。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多于1:3的,则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
笔试将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
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不超过1:3,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七、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
2、由考察小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
3、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九、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太仓市沙溪镇行政审批局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书》。工资待遇参照沙溪镇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其他
本简章最终由沙溪镇行政审批局解释。
联系电话: 0512-53220150;0512-53830724(工作日8: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