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仓市2020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太仓市2020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并填写《2020年度太仓市卫健系统招聘人员旅居史及基本情况流调表》(附件,以下简称《流调表》)。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于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16时前将证明材料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邮箱:tcswjwrsk@163.com)。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经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2日—8月3日,9: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太仓市卫生培训与健康促进中心。经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程序:因防疫要求,须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网上阅读并打印《考生承诺书》、《流调表》签字确认后递交资格复审人员,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所要求上传的所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和要求:
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出示:
①本人身份证;
②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③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⑵择业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当出示:
①本人身份证;
②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⑤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报考承诺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⑶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应当出示: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③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④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报考承诺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⑷其他人员应当出示:
①本人身份证;
②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③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用劳动合同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代为证明。除《招聘公告》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资格复审材料截止时间在资格复审日期之后的,由考生在资格复审现场填写相关承诺书,并在截止时间前主动提供相应材料,届时无法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太仓市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工作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太仓市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8月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于2020年8月5日9:00开放网上打印。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咨询电话:0512-53520153、53890607
特此公告。
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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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仓市2020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 太仓市2020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人员旅居史及基本情况流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