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现将具体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食堂服务人员 1名
三、招聘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3、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 1989年7月2日以后出生);
4、太仓市户籍;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5年以上四星级宾馆、酒店服务行业工作经验。(以5年以上工作单位为四星级宾馆、酒店服务行业的社保缴费清单为准)
7、身高160CM以上,品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7日16:00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1.考核方式。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超过5人的,则进行笔试;不超过5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如有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轮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依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报名要求所需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公示及录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
2、新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者不胜任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3、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八、其他
本次招聘具体详情、公告请注意浏览太仓市人才网官方网站,不再进行书面通知。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0512-53540165(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本招聘简章由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