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对口扶贫地区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是助力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为保障补贴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到位,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疫情防控期间赴太仓就业或返岗就业的对口扶贫地区劳动力(贵州省铜仁市及市辖区县、陕西省周至县)
二、补贴需要提供的资料
1.疫情防控期间从户籍地赴太仓的交通票具;
2.2月10日之后的工资发放凭证或参保证明(不少于3个月);
3.身份证;
4.社保卡(银行卡);
5.一次性交通补贴申领登记表。
补贴申领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日
三、补贴标准
户籍地至太仓全程连贯票具票面总额,最高不超过500元,一次性发放。
四、申领流程及审核发放
1、个人持所需要资料至居住地镇(区)劳动保障机构提交补贴申请;
2、居住地镇(区)劳动保障机构受理初审,将申请人车票及身份证正面、社保卡(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参保职工社保缴费证明由镇区劳动保障机构受理人员截图打印并归档。审核汇总后提交至市人管中心就业管理科复审,经就业促进科终审后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或指定的银行卡上。
太仓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