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有关企业:
为更好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文件精神,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帮助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太仓市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放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现将具体审批办法告知如下:
一、审批范围扩大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本年度内可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后允许综合调剂使用本年度内的休息日。
二、办理方式灵活
按照“能线上、不线下”原则,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登录页,进入太仓市板块):
http://zwfw.taicang.gov.cn:8081/online/declare/notice/7f00000100000000281994080000000a
三、办理时限缩短
企业提交材料规范齐全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部门办理时限从原法定审批时限20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通过EMS邮寄至各企业。
四、受理、咨询窗口
1.太仓市(不含港区、沙溪镇):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太仓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36窗口。联系电话:53595084
2.港区:太仓港区滨江大道88号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402室社会事务科。联系电话:53183186
3.沙溪镇:太仓市沙溪镇仁溪路88号太仓市沙溪镇行政审批局一楼综合窗口。联系电话:53232077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仓市行政审批局
太仓市总工会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