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2020年我市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人均1050元,其中个人缴纳280元,镇级财政补贴每人300元,市级财政补贴每人470元。
二、缴费方式
1.已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正常参保人员,务必于2020年3月15日之前在扣款账户留存足够金额;
2.未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正常参保人员,请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到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3.未参加2019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须先到户籍所在地劳动所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到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4.对在本市按月领取养老待遇且月养老待遇大于当年个人缴纳额(即280元)的参保人员,系统将直接从养老金账户进行扣款。
5.新增微信缴费方式:微信搜索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详细操作说明请关注“太仓税务”公众号。
三、征缴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24日。
四、注意事项
1.各参保人员须在确定已正常参保的前提下,于2020年3月15日之前,在委托代扣代缴的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账户中留存足够金额(大于扣款金额)。
2.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者必须是银行卡持卡本人。
3.请各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者务必留意代扣情况,以免影响您2020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太仓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