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事项清单”的通知》(太政发〔2019〕10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12月27日起,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为方便办事群众办理审批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 |
原受理部门 |
备注 |
1 |
人力资源服务 行政许可 |
局就业促进科 |
原行政权力名称”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已变更 |
2 |
经营劳务派遣 业务许可 |
局劳动关系科 | |
3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 |
局劳动关系科 | |
4 |
民办职业培训 机构审批 |
局人才与职技 管理科 |
二、2019年12月27日上午8:45起,以上4个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局办理,启用“太仓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原人社部门不再行使审批职能。
三、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地点:太仓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36窗口(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联系电话:0512-53595084。
特此公告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