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更好地提供高效便民服务,自2019年8月1日起,太仓市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业务受理由社保中心下沉到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受理,请各申报人员直接前往就近参保地申报办理。具体办理指南如下:
一、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
(一)在太仓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
(二)失业保险缴费累计满12个月及以上,发证和申请补贴时均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
(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rss.gov.cn/jdfww)上可查询证书,网站未能查到的证书不在补贴范围;
(四)证书未享受其它形式的培训补贴。
二、申报流程
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带好申报资料前往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镇(区)劳动保障机构办理。
三、申报资料
身份证、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政策依据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太人社就〔2018〕1号)
咨询电话:0512--53123589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