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相关条件的可获一次性奖励5万元
本报讯(记者 杨拴明)记者近日从市卫健委获悉,凡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太仓籍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全国高校医学类专业并在本一批次录取,符合相关条件的,可获得一次性奖励金5万元。
市卫健委根据市委、市政府 “娄东英才”工程文件精神,积极鼓励本市籍高考生报考医学院校及回太仓工作。凡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太仓籍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全国高校医学类专业并在本一批次录取,填报录取专业为: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急诊医学、精神医学、康复治疗学(五年制、医学学士)、临床药学,按成绩由高到低,不超过15名。考生按时毕业、取得相关证书,经公开招聘并正式录用后,承诺在本市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不少于5年,将一次性获得奖励金50000元。录用后服务期不满五年的(包括离开当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从离开医疗卫生岗位之日起,若达不到规定的服务年限,每不满一年按政府专项奖励金总额20%的比例,在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违约处理决定1个月内,一次性返还已获得的政府专项奖励金。
被医学院校录取以上专业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成绩单、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9日)。成绩前15名的同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奖励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