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太仓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请于2019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9︰00-下午16︰00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填报《资格复审表》。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面试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全天,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1.资格复审地点: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太仓市行政中心6号楼9楼6B0907室)。
2.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时,考生根据岗位招聘条件,提供所有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⑵其他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家庭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2019年4月18日前取得。
⑶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太仓市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工作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太仓市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⑷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⑸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