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安在家中,医生上门服务,还能按照住院报销
□本报记者 杨拴明
日前,家住科教新城南城雅苑的金玉英夫妇来到科教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家庭医生姜小平送上锦旗表示感谢。金玉英是姜小平医生的老病人,曾患有“脑出血”,经过治疗后还存在行动不便的后遗症,需长期服药治疗,但就医很不方便。姜小平医生认为患者符合建立家庭病床的标准,将这个政策告知患者及家属,并主动帮患者准备好办理家庭病床的相关资料,陪同家属一同前往市人社局,成功办理了家庭病床服务业务。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以后,解决了金玉英夫妇的实际就医困难。贴心的政策,医生的真诚服务,让金玉英一家很是感动。
家有老人,就少不了要和医院打交道,许多家庭会遇到一些比较现实的困难。比如,老人患有慢性病,病情稳定但需要特殊护理,家庭无法承受长期住院的经济负担或者老人本身不愿意住院,但在家休养又缺乏专业医疗照顾;老人在医院接受治疗后病情已稳定可以出院,但仍需要后续的康复护理,可老人行动不便无法出门……现在,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我市正在开展的家庭病床服务得到解决,居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贴心的医疗服务。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从2018年7月开始,太仓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向各自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申请家庭病床服务了。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家庭病床的收治对象应是诊断明确,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主要包括:高血压病三期有并发症需要住院治疗且能在家中治疗的患者、确诊为糖尿病合并并发症或需监测血糖及调整降糖药物用量的患者、慢支急性发作、肺气肿、肺心病(心功能差、行动不便者)、老年衰竭或慢性病伴发并发症不愿住院治疗者,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者(须家属签字)、中晚期肿瘤患者姑息治疗(临终关怀)、放化疗间歇期支持治疗者、心脑血管疾病遗留后遗症(功能障碍或残疾),进行肢体康复的患者、骨折患者(长期卧床、需要家庭治疗者)及其他特殊情况需建立家庭病床的患者。
目前,我市家庭病床可以提供的服务包括全科医疗、社区护理以及中医中药服务,还可以提供换药、导尿、吸氧、营养支持、止痛、康复指导、针灸、推拿、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及压疮护理等;检查项目有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三大常规检查及心电图、测血糖、抽血化验等服务。这些服务对于一些有慢性病但是行动不便的老人来说,非常实用、贴心。
在不少人的印象中,医护人员上门服务,收费肯定不菲。其实不然,家庭病床治疗费用比起住院费要低许多,家庭病床已经纳入医保项目,在家庭病床治疗期间,除起付线、建床费50元、巡诊费每次自费25元外,其他费用按比例享受报销。根据市人社局对于家庭病床医保统筹待遇规定,在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对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封顶后增加4000元额度,由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结付比例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家庭病床与二类门诊特定项目、慢性病项目待遇不重复享受。
需要申请家庭病床服务的居民可以与各自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联系,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评估病人情况是否符合建床条件,符合条件的经市社保局审核,审核通过就可以开始建立家庭病床。申请了家庭病床,居民在家就可享受医疗服务了。
“现在不用去医院,真的方便多了,感谢家庭病床服务这项措施!”8月9日,家住浏家港老北街的方超老人患有脑出血后遗症,听说这项举措后,和浏家港卫生院建立了家庭病床服务,家属对此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