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长江口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教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根据苏州市《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苏人保就[2018] 13号)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1138元/月提高到1229元/月,最高标准仍为1940元/月。
二、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最低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