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7月起,勿因还款额不足影响信用
本报讯(记者 张立)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起,个人住房还贷提取公积金账户留存额相关规定将有变化,相应地,7月当月归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包含还贷委托提取公积金)的金额将产生变化。中心提醒正在使用公积金还贷的缴存职工注意,不要因还款额不足而影响到个人信用。
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次调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住建部“四统一”要求而开展的,将统一苏州大市范围内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留存额。太仓地区,以前缴存职工在归还住房贷款提取(包含还贷委托提取公积金)时,其个人公积金账户最少需要留存1000元。这次调整后,则需要按最新的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据了解,借款人签订了还贷委托提取公积金协议后,每个月18日会从其公积金个人账户中自动提取公积金划转到还贷款的银行卡上。18日没能提取划转的,26日补提一次。不管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都是由银行从借款人的银行卡上扣款还贷,不会直接从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里扣款还贷。
中心工作人员举例说,某个职工,签订了还贷委托提取公积金协议,假如上月底公积金账户余额1000元,还房贷总额是5000元,最新的公积金月缴存额是2400元,如果政策不调整,7月,从他公积金账户中提取2400元划转到银行卡上,公积金账户留存1000元,他需要在银行卡中再存入2600元就够还贷款了。但政策调整后,他的公积金账户留存额必须从以往的1000元调整到2400元,因此7月从他的公积金账户里只能提取划出1000元到银行卡上,银行卡里需要再存入4000元,否则会出现还款额不足。
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缴存职工,7月份要特别留心还贷银行卡里的资金变化,及时补足资金,避免因还贷额不足产生逾期而影响到个人信用记录。
相反地,如果最新的月缴存公积金额度不足1000元的职工,不仅不需要往还贷账户中多存钱,当月从他的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划转到银行卡上的公积金还会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