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缴费基数下限2576元/月,近28万职工受益
本报讯(记者 肖朋)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在一年一度的调整后,目前已全部调整到位,其中,涉及企业职工参保人数278220人,灵活就业人员33727人。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事关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应缴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相关政策调整后,今年4月起,企业职工(含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8171元/月,下限为2576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8171元/月,下限为2400元/月;按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基数为3634元/月。
那么,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缴费基数相应增加,对市民退休后的社保待遇会带来哪些影响呢?对此,市人社局社保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保缴费与参保者待遇息息相关,缴费水平越高,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待遇水平也会越高。
以企业职工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为例,其是按本人缴费数额的一定比例计入的,即不满45周岁的,按3%计入;45周岁以上的,按4%计入。市民李明(化名)今年40岁,供职于我市一家企业,他上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按2300元/月缴纳,那他当年的医保卡个人账户为:2300*12*3%=828元;从本月开始他将按2576元/月缴纳,那么本年度他的医保卡个人账户为:2576*12*3%=927.36元,相比上一个年度,其医保卡个人账户增加了99.36元。
而以现行养老金计算办法来看,也是按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计发,基数越高,个人账户金越多,指数越高。因此社保缴费基数相应增加,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也会越高。
本次社保缴费基数规定上下限后,给了企业更大的灵活度,进一步规范了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需要提醒的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根据相关政策办理社会保险补缴的也将执行新的缴费基数标准。而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欠费,缴费账户要存足金额,以确保社保费按月正常扣缴。
同时,我市人社部门每年定期发放参保职工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提醒广大职工留意个人权益单的相关内容,并加大审计稽核力度,全面展开一年一度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