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条件: 1.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36个月及以上;
2.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时间和申请补贴时间均处于企业职工参保状态;
3.本人未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免费职业培训)或已根据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紧缺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或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职工不再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参加政府购买培训服务项目培训的,不再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4.所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应支持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rss.gov.cn/jdfww)查询。
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
中级(四级)1500元;
高级(三级)2000元。
特殊情况:
1.在太仓失业保险参保不足36个月的,应到太仓之前的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参保月数证明;
2.异地取得证书的人员在太仓申请补贴,应到证书取得地培训机构开具未享受技能培训补贴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地点: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窗口(太仓市城厢镇柳州路38号)
所需资料:
1.证书原件;
2.社会保障卡;
3.身份证;
4.《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5.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异地取得证书或在太参保不足36个月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友情提示
补贴时间为发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超过12个月的不再享受补贴,但2017年取得证书的人员申报补贴的时间延长到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