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成功办理新政首笔退税
本报讯(记者 刘少树)市国税五分局日前成功为我市一家德资企业办理利润转增资所得税退税1111万余元。该笔业务的成功办理,标志该政策落实取得初步成果,有利于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去年年底,《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正式实施后,市国税五分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对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审核注意点都一一进行梳理,制定了具体操作手册供各环节人员参考,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备案流程》《太仓国税局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审核底稿》等,既便于备案人员全面掌握政策,解答纳税人的疑问,又提高了审核人员审核的质量和效率。
据了解,该德资企业是新政实行以来我市首家享受该优惠政策的企业。该德资企业是境外投资者,于2017年10月将从中国子公司分得的利润直接转增子公司资本,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