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人才网首页 | 快捷方式 | 加入收藏 | 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 小程序 欢迎来到阳光太仓人才网!  [登录] [免费注册]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今日访问量 次  当前在线
太仓人才网
  滚动信息:
今天 11月22日 00:00起 更新职位: 6 投递简历:42 |   实时动态 ... 更多动态
当前位置:全站资讯-> 政策法规 -> 劳动保障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1-19   阅读数量:    

苏府办〔2018〕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5〕2号)和《关于建立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苏人社发〔2015〕33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苏州市生育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自2018年1月起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点击下载: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网站公告
网页招聘

太仓人才网公众号

太仓人才网手机版

阳光太仓人才网小程序

太仓人才网客服
固定电话:0512-33003311
移动电话:18913780685
传真号码:0512-53356917
邮箱地址:jlee@tcrcsc.com
在线服务:QQ 1987127758 ; QQ 451677071
太仓人才网(www.tcrcsc.com) 太仓人才网WAP(wap.tcrcsc.com)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人力资源中介许可320585000030号
正在载入...
消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