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来电咨询,其在太仓上班并缴纳了社保医保,但她在常熟的医院生的孩子,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如何报销?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回复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在正常参保情况下,需要夫妻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待遇审批表(如单位参保需单位盖章)、一份太仓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居外医疗登记表、生育服务联系单(如单位参保需单位盖章)、申报人的劳动保障卡(新)、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等,先到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审核材料,再到市医保中心或沙溪、浏河(每周二)、浮桥医保结报站就近办理生育报销业务。生育报销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一次性产前检查补助(1000元)、一次性营养补助(1229元)和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