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商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申报指南
服务外包篇
一、共性材料
1、申报表;
2、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近两年来的经营情况、服务外包业务运营情况、创新发展特色、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内容;
3、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需显示公司2016年度服务外包收入);
5、2016年企业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完税凭证复印件及税款交纳汇总表;
6、服务外包合同及收入凭证复印件(“银行收款凭证”、“涉外收入申报单”、发票等)。
二、申报第四条需提交:
科技、经信等部门出台的认定文件;
三、申报第五条需提交:
1、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
2、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3、缴纳认证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发票及银行转账单);
四、申报第六条需提交:
1、租房合同复印件;
2、房租支付凭证的复印件(发票及银行转账单);
3、公司人数(取银行工资单人数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平均数);
五、申报第七条需提交:
学员汇总表(姓名、专业、就业单位、合同起始日期)并附培训协议、劳动合同、结业证书等复印件;
六、申报第八条需提交:
1、开通国际通讯专线协议、服务器租赁协议的复印件;
2、租金支付凭证的复印件(发票及银行转账单);
七、申报第九条需提交:
1、商务条线发布的招展通知或培训通知;
2、参加展会或培训支出凭证的复印件;
八、申报第十条需提交:
1、离岸服务外包合同复印件;
2、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清单及证明材料(结汇转账贷方凭证复印件、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等);
3、“离岸执行额超过50万美元,且增幅在20%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还需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离岸外包合同及收入凭证复印件;
九、申报第十一条需提交:
1、单笔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同复印件;
2、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清单及证明材料(银行转账贷方凭证、发票复印件等);
3、企业和发包方持股人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询)。
十、申报第十二条需提交:
1、示范企业:企业关于服务外包发展情况在本市或本行业所处的地位,发展前景以及预期目标的说明;企业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取得的行业内相关荣誉或成绩的证明文件;近三年合同金额较大的部分服务外包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收入凭证复印件;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需体现服务外包业务年度收入);近三年企业员工数量及结构说明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示范园区:园区情况说明(包括园区地理范围及面积,园区最近两年主要经济指标,园区服务外包业务概括,尤其是具有园区特色的外包情况,园区鼓励服务外包的政策,外包发展管理机构);园区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包括业务量、从业人员、企业数量及规模等);园区现有外包企业列表(企业名称、业务内容、近两年业务额);园区具备的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人才、产业、环境、区位及信息通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商务篇
一、共性材料:
1、申报表;
2、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近两年来的经营情况、电子商务业务运营情况、创新发展特色、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内容;
3、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需显示公司年度电商销售额);
5、2016年企业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完税凭证复印件及税款交纳汇总表;
6、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第十五条需提交:
1、快递费用汇总表(快递公司、快递费金额)
2、快递合同和支付凭证的复印件(发票及银行转账单);
三、申报第十六条需提交:
1、租房合同复印件;
2、房租支付凭证的复印件(发票及银行转账单);
3、公司人数(取工资单人数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平均数);
四、申报第十七条需提交:
1、企业支付第三方平台费用汇总表(平台名称、销售金额、服务费金额);
2、企业与第三方平台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
3、服务费支付凭证的复印件(发票及银行转账单);
五、申报第十八条需提交:
1、租赁协议复印件;
2、租金支付凭证的复印件(发票及银行转账单);
六、申报第十九条需提交:
1、平台入驻企业汇总表(企业名称、类型、平台交易额);
2、平台与入驻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
3、ICP备案证明材料;
4、平台建设资金投入情况(采购协议、发票及银行转账单);,5、平台网上交易额(网上交易确认单,打印首末页且首页有交易汇总数及总的页码数)。
七、申报第二十条需提交:
1、原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分离情况说明;
八、申报第二十一条需提交:
前一年度审计报告及网上交易额证明材料(网上交易确认单,打印首末页且首页有交易汇总数及总的页码数);
九、申报第二十二条需提交:
1、园区情况说明(包括园区地理范围及面积,园区最近两年主要经济指标,园区电子商务业务概括,尤其是具有园区特色的电商情况,园区鼓励电子商务的政策,电商发展管理机构);园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包括业务量、从业人员、企业数量及规模等);园区现有电商企业列表(企业名称、业务内容、近两年业务额);园区具备的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人才、产业、环境、区位及信息通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示范村”认定文件。
十、申报第二十三条需提交:
学员汇总表(姓名、专业、就业单位、合同起始日期)并附培训协议、劳动合同、结业证书等复印件。
十一、申报第二十四条需提交:
1、新录用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复印件;
2、培训课程、培训师资、培训时间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二、申报第二十五条需提交:
1、商务条线发布的招展通知或培训通知;
2、参加展会或培训支出凭证的复印件;
商贸流通篇
一、共性材料:
1、申报表;
2、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近两年来的经营情况、业务运营情况、创新发展特色、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内容;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第二十六条需提交:
第一款
1、零售、餐饮企业连锁直营店营业面积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零售、餐饮企业连锁直营店2016年新开设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款:
1、商贸流通行业协会的相关资料(会费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章程、会员名单)。
2、协会专兼职人员聘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会员单位会费收缴率情况。
4、2016年度开展协会活动不低于3次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经民政部门认定A级的协会优先考虑)。
三、申报第二十七条需提交:
第一款:
1、提供新开连锁超市、零售农产品连锁门店2016年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款:
1、符合流通企业加工配送、冷链物流等企业设施建设或改造相关费用凭证的复印件。
四、申报第二十八条需提交:
第一款:
1、打造特色品牌建设项目费用单据复印件;
2、当年获得上级部门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先进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二款:
1、提供肉菜追溯领导小组相关文件。
2、提供规范使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获得表彰相关文件资料。
3、提供当年被上级部门评为名店和“老字号”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申报第二十九条需提交:
1、提供新建(改造)配餐中心达标申报的相关资料;
2、新建(改造)达标的配餐中心厨房项目费用单据复印件;
3、新建(改造)达标的配餐中心厨房项目建设贷款及还本付息有关材料复印件;
4、政府鼓励的相关家政培训服务、便民业态有关清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