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的企业,至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领取申报资料:
(1)《太仓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2)《太仓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
(3)《企业承诺书》
重要提示:领取表格时请做好相关咨询,特别是足额缴费及裁员情况。
2、企业向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太仓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太仓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一式三份)
(3)《企业承诺书》
(4)2015年度工资性收入财务凭证(会计年报(需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费用明细表或收入支出明细表等);工资发放表;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或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明细账);成本、费用、支出等损益类科目明细账;经参保职工签字认可的《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在职》;《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2015年度12月份结转凭证。
(5)公示情况(附照片,照片能够清晰反映公示的时间和公示的场所)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裁员减员情况说明书(若无裁员,不需提供)
提交申报时,受理申报的劳动保障机构将出具《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镇区受理单》;审核完毕后,镇区劳动保障机构将与申报人员电话联系,并出具《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审核告知单》。
3、申报时间
每年4月--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