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人才网首页 | 快捷方式 | 加入收藏 | 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 小程序 欢迎来到阳光太仓人才网!  [登录] [免费注册]  2024年12月05日 星期四  今日访问量 次  当前在线
太仓人才网
  滚动信息:
今天 12月05日 00:00起 更新职位: 8 投递简历:34 |   实时动态 ... 更多动态
当前位置:全站资讯-> 政策法规 -> 疑难解答

被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由谁担责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6-11-15   阅读数量:    

 

  有市民来电咨询,他是劳务派遣到用人公司工作的,但在用人公司发生了工伤事故,现在两家单位相互推诿,想问一下到底应该由哪家来承担责任?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回复表示,劳务派遣单位是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和支付工伤待遇,对被派遣员工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只是这种双方约定不能对抗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太仓日报)

网站公告
网页招聘

太仓人才网公众号

太仓人才网手机版

阳光太仓人才网小程序

太仓人才网客服
固定电话:0512-33003311
移动电话:18913780685
传真号码:0512-53356917
邮箱地址:jlee@tcrcsc.com
在线服务:QQ 1987127758 ; QQ 451677071
太仓人才网(www.tcrcsc.com) 太仓人才网WAP(wap.tcrcsc.com)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人力资源中介许可320585000030号
正在载入...
消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