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经发中心(局)、企管站、财政分局(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中小企业 “创新、争先、创优”,引导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为全市经济进一步做大总量,做强质量作出贡献,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中小企业中开展“争先创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争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优秀示范单位
(1)太仓市级以上科技小巨人企业
(2)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创新优秀企业
(3)民营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示范企业
2、争创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单位
3、争创市场开拓优秀企业
4、鼓励民营小微企业进规模
二、评选条件
(一)申报主体
太仓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符合国家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申报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一票否决。2015年度已享受过同类项目支持的,原则上本年度不得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争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
(1) 太仓市级以上科技小巨人企业
申报条件:获2016年度太仓市级以上科技小巨人企业称号。
(2)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创新优秀企业
申报条件:2015年度新认定的省级新产品、新技术(以当年颁发的鉴定证书为准)。
(3)民营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示范企业
申报条件: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须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或允许类,经过经信委核准或备案,并在有效备案期内。2016年底前能竣工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800万元(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提供有效发票);上年度入库税收5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1000元以上,不含办公、仓储、环保、供电、供水、供热等生产和生活配套设施。以运用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等改造提升现有产业为主要内容,以创新成果转化、工艺装备改造、品种质量提升为重点的技术改造项目。
2、争创企业信用管理优秀单位
申报条件:获得2015年度苏州市级以上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企业。
3、市场开拓优秀企业
申报条件:2015年度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经信)部门组织的展览展销会、在市场开拓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
4、民营小微企业进规模先进单位
条件:当年度新进规模企业统计范畴的民营企业(不含化纤、纺织服装和化工类企业)。
三、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1:中小企业“争先创优”活动项目申报说明
四、工作要求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以镇区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管理科,企业单个报送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请各镇(区)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企业申报。企业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7月18日,截止日期为8月8日(网址:http://qiye.taicang.gov.cn);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 5日。各区镇企管局、经发中心和财政分局(所)于截止日之前联合行文汇总上报,申报材料包括:中小企业“争先创优”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纸质2份),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纸质3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由市经信委和财政局组织专家对有关项目进行评审。评选结果通过信用审查后,在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网站予以公示,通过公示期的企业在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中予以奖励,请各镇(区)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把真正具有优秀示范性的企业推荐上来。
经信委联系人:朱 莲、朱敬明
财政局联系人:狄 明、钱 铮
经信委联系电话:53574934
财政局联系电话:53539243
太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太仓市财政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