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经发中心(局)、企管站、财政分局(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促进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太仓市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太政发〔2013〕101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条件
(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1、本市行政区域内201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行,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
2、具备较强的公共服务能力和良好的服务业绩。各类服务机构开发应用服务软件,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服务人才引进与培养,2015年度服务场地及设施建设等提升管理和服务等能力建设和服务支出投入50万元以上;开展公益性公共服务活动2场次以上,服务中小企业数30家以上,中小企业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特色园区建设项目
1、运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运营1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健全的建设规划及财务管理制度,有较高素质的服务和管理队伍。
2、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场所1万平方米以上,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入驻企业15家以上,其中2015年新入驻企业5家以上。
3、2015年度在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包括改扩建)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或服务投入不低于50万元。
(三)省中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创星支持项目
获得2015年度省中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称号(含晋级)。
(四)各类购买服务项目
1、本市行政区域内2014年底依法成立并实际运行,为我市工业经济主要产业、重点行业所属企业发展提供管理、信息、技术咨询、市场分析、协调事务等服务,协助市经信委开展各类调研的重点行业协会。
2、承担市经信委2016年度安排的中小企业重点服务项目任务的单位,原始资料齐全,收支明晰。
上述申报对象须经营规范、业务开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提供机构良好运行的资金支持、服务能力及日常管理保障,管理完善、收费合理。在太仓市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注册并及时更新相关服务信息。
二、申报材料
(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和服务项目
1、太仓市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详细说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被服务中小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主要服务内容及效果。
4、开展公益服务的有关证明材料(如通知、服务现场照片及日期、企业服务评价等)。
5、2015年度财务报表、完税证明。
6、相关资质认定、获得荣誉证明文件复印件。
7、诚信承诺责任书
(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特色园区建设和服务项目
1、太仓市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建筑面积及运营单位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建设规划。
4、标牌、厂房、公共配套设施等图片资料。
5、创业服务情况,包括主要管理人员和创业服务人员情况表;服务台账;入驻企业情况表(见附件)。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6、运营单位2015年度会计报表,其中需要对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收支等进行反映,并提供费用明细汇总表及有关支出凭证复印件。
7、诚信承诺责任书。
(三)省中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创星支持项目
1、太仓市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获得省中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文件。
4、诚信承诺责任书。
(四)各类购买服务项目
1、太仓市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申报年度服务业绩总结(含服务对象评价);其中行业协会需提供市经信委购买服务合同(复印件)及服务委托方出具的服务完成情况证明材料。承担中小企业重点服务项目任务的需提供相关购买服务合同或协议、服务委托方出具的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3、诚信承诺责任书。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属区镇管理的申报单位先报所在区镇企管局(经发中心)、财政分局(所);非区镇管理单位直接申报。申报材料8月15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管理科。请各区镇、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经信委联系人:朱 莲、朱敬明 联系电话:53574934
财政局联系人:狄 明、钱 铮 联系电话:53539243
附件1: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资金申请表
附件3:(1)-(3):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特色园区创业信息表
附件4:诚信承诺责任书
太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太仓市财政局
2016年7月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