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信委(局)、姑苏区经科局、工业园区科技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健全创新体系,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现进行第二十批苏州市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条件
申报领域为工业类、物流业和软件业。要求申报企业诚信经营,近两年内(指申请当年向前推算两年)无涉税违法、走私等严重失信记录。其他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各地主管科技与质量工作的部门会同物流、软件行业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加强沟通、分类申报、审核推荐。
2016年6月15日前,将工业、物流、软件领域的申报书、汇总表及推荐文件等书面材料各1份,分别报送我委科技与质量处、交通与物流处和软件办,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
我委将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部门对申报资料会审、专家现场核查,核准名单公示后报请市政府认定、发布。
三、其他
1、智能制造领域中有工程设计、工程服务和系统集成的企业优先申报。
2、工业、物流业、软件业企业分别填报相应的评价数据表。
3、联系方式:
科技与质量处:电话68615550,邮箱kj68615635@163.com
交通与物流处:电话68615650,邮箱xxlszzx@163.com
软件办:电话65226914, 邮箱sz_rjb@163.com
附件:
1、申请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条件(工业、物流、软件)
2、申请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编写提纲
3、申请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工业、物流、软件)
4、申请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附件.rar
来自:苏州经信委门户网站 (http://www.szetc.gov.cn/szjxw/InfoDetail/?InfoID=1fc604f3-85bd-4d61-b2d2-97e8a8d7daa6&CategoryNum=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