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3月份。
二、参加人员
按照《太仓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管理与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期结束且已完成项目责任书约定指标的企业均可参加。每个项目的参加成员包括:
1、项目承担单位:领军人才及团队核心人员、财务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人。
2、企业所属区镇或载体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内容及程序
1、提交申请
接本通知后,企业向区镇或载体自主提交结题验收申请,区镇或载体收齐企业申请后,先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区镇或载体统一出具申请意见(要求见附件)于2月22日前交科技局。科技局不单独接受企业申请。
2、财务专项审计
科技局收到区镇或载体意见后,统一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到企业对立项文件确认的项目进行财务专项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企业股份情况、项目经费到位情况、项目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经费会计核算情况、合同指标中涉及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中设备购置情况等。
3、提交书面材料
审计完成后,所有项目均须填写《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承诺函》、《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工作总结、项目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专项审计报告、2011年2015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企业社保缴纳情况、获评各类奖项及荣誉、知识产权证明、科技项目立项证明等相关材料。此外,创新类人才还需提供在企业入职后至今的全套个人所得税税单。所有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三份,企业与人才签字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人才合作科,报送时间等专项审计结束后另行通知。
4、项目汇报
(1)集中汇报
企业认真对照项目合同,按照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简介、项目取得成果及效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内容进行PPT汇报。每个项目的总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每个项目的汇报人员原则上为申报者本人,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出席的,需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科技局同意后方可替换他人。(集中汇报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2)评估组提问
(3)现场考察
项目汇报结束后,将现场考察企业的办公、研发、生产场地。每个企业考察时间为15分钟。请各区镇、载体安排考察路线,并派专人全程陪同。
四、相关要求
请各区镇、载体接通知后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个人,按照科技和人才计划的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燕、施素贤,联系电话:53890680,地址:县府东街99号6B0616 。
附件: 1、区镇、载体申请意见要点
太仓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太仓市财政局
二○一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