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技术经纪人管理办法(试行)》(苏科规〔2013〕2号)和《苏州市技术经纪人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3〕3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技术经纪人奖励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材料及要求
(一)挖掘、提供企业有效技术需求类
1、《苏州市企业技术需求征集表》(如附件1);
2、《经纪执业证书》复印件。
(二)促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
1、《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书》复印件;
2、《技术经纪工作说明书》(如附件2);
3、《经纪执业证书》复印件;
4、《挂靠协议》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由技术经纪人提供,一式一份。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对挖掘、提供企业有效技术需求类和促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分别出具《苏州市企业技术需求入库备案书》和《苏州市技术经纪人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书》。
二、相关说明
1、 本通知所称"技术经纪人"指符合《苏州市技术经纪人管理办法》第二、三条规定的技术经纪执业人员。
2、 本通知所称的"苏州市企业"指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
3、 技术经纪人奖励备案常年受理,本年度截止10月29日。
三、其他
1、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技术经纪人奖励备案受理工作,并对技术需求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2、 技术经纪人先选择技术经纪机构(如附件3)进行挂靠,后进行需求备案和技术经纪项目备案,最后再由各技术经纪挂靠机构进行申报,具体申报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3、 联系方式: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王锦红 张文俊,电话:65240989
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402室。
附件:
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O一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