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推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九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设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优秀奖。本届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评选组织
省知识产权局成立第九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专利管理处,以下简称省评选办公室)负责本届专利项目奖评选的日常工作;各地区知识产权局成立市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地区除高校外其他单位的项目组织申报、受理和初评工作;省教育厅成立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全省高等院校的项目组织申报、受理和初评工作(各市及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的联系方式见附件5)。
三、申报条件
凡本省区域内的单位所拥有的专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届专利项目奖评选:
(一)专利为申报单位自主研发获得;
(二)专利为在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授权并有效的中国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三)专利无权属纠纷,无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不存在对该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或者无效宣告请求明显不成立;
(四)专利已实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六)专利未曾获得过江苏省专利项目奖。
四、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1.专利质量(25%)。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文本质量。
2.技术先进性(25%)。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
1.专利质量(25%)。评价:(1)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2)文本质量。
2.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评价:(1)设计要点独特性;(2)艺术性及象征性;(3)功能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发展前景。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和受理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利项目的专利权人自行申报。除高校外的其他专利权人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评选工作办公室,高等院校将申报材料报送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在江苏的各省直和中央部属单位应经由所在地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
1.申报单位应依次提供下列申报材料,附件材料须统一彩色扫描,扫描图片将作为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指定位置:
(1)《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见附件1、2);
(2)专利的授权公告文本;
(3)专利登记簿副本;
(4)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省专利信息中心出具的专利评价(检索)报告;
(5)专利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6)相关的外围专利、同族专利的台账,包括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期、授权日期、专利权人、法律状态等;
(7)相关的外围专利、同族专利以及构成专利池或者技术标准的证明材料;
(8)专利维权的相关材料;
(9)专利获得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10)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用于各类媒体宣传的单位简介(200字左右),专利项目介绍(1000字左右)。
2.申报单位提供上述申报材料,应向所在地或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索取密码,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jsip.gov.cn),点击“便民服务”栏的“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系统”,填写好申报材料后,在线打印1份纸件申报材料报所在地或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
3.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推荐符合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条件的高水平专利项目。由专利权人提供有关材料,并填写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经两名院士出具推荐意见(附件3)后,直接参评。网上申报时,请先与省知识产权局指定的项目受理中心联系,及时索取密码,纸质申报材料经所属评选办公室统一报省项目受理中心。
4.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2)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5.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专利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的项目。
(二)初评
各地区及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地区和本系统的初评工作,对所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电子件与纸件是否一致,申报单位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申报资料及附件是否准确完备,是否具备参评资格,专利是否有效,专利名称与专利号是否相符,财务报表资料是否真实,获奖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初评后,择优推荐,填写《第九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推荐项目清单》(见附件4),于10月23日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将电子申报材料报省项目受理中心,并将推荐函(附件3)、推荐项目清单及申报材料纸件各一份上报省项目受理中心。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负责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审查
省评选办公室对各市及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进一步审核申报项目的资格。对于资料与实际不符、纸件申报材料与网上电子申报材料不一致的,通知申报单位补正,逾期不补正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专家评审
省评选办公室审查相关申报材料后,根据参评项目涉及的专业技术领域,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提出拟奖励名单及其奖励等级。
(五)审定公示
省评选办公室将拟奖励名单及其奖励等级提交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审议确定后,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最终确定第九届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及优秀奖获奖名单。
六、表彰与奖励
省知识产权局适时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当选的“第九届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和“第九届江苏省专利项目优秀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获表彰的专利项目在省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宣传。获奖专利项目,将优先推荐参加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评选。
请各有关部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申报受理及初评推荐工作。
附件:
1.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2.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3.推荐函/推荐意见书
4.第九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推荐项目清单
5.各市及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9月21日
(省项目受理中心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1611室,邮编:210008;受理中心、网上申报联系人:王薇025-83236221;评选办公室联系人:张静,电话:025-83279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