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中期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绩效评估时间
8-9月份。
二、参加人员
按照《太仓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管理与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项目获得首笔资助资金1年后且各项指标达到合同约定的企业均可参加。每个项目的参加成员包括:
1、项目承担单位:领军人才及团队核心人员、财务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人。
2、企业所属区镇或载体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中期绩效评估内容及程序
1、提交申请
企业自主提交中期绩效评估申请,区镇或载体收齐企业申请后于8月7日前统一出具各区镇的中期绩效评估申请意见交科技局。
2、财务审计
科技局收到区镇意见后,统一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到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企业股份情况、项目经费到位情况、项目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经费会计核算情况、合同指标中涉及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中设备购置情况等。
3、提交书面材料
审计完成后,所有项目均须填写《太仓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中期绩效评估承诺函》、《太仓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自查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项目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13年2015年6月份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国地税纳税申报表)、企业社保缴纳情况、获评各类奖项及荣誉、知识产权证明、科技项目立项证明、新产品研发等相关材料。此外,创新类人才还需提供在企业入职后至今的全套个人所得税税单。自查表、审计报告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三份,企业与人才签字盖章后于8月2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人才合作科,联系人:顾燕,联系电话:53890680,地址县府东街99号6B0616 。
4、项目中期汇报
(1)集中汇报
企业认真对照项目合同,按照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简介、项目取得成果及效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内容进行PPT汇报。每个项目的总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个项目的汇报人员原则上为申报者本人,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出席的,需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科技局同意后方可替换他人。(集中汇报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2)评估组提问
(3)现场考察
项目汇报结束后,将现场考察企业的办公、研发、生产场地。每个企业考察时间为15分钟。请各区镇、载体安排考察路线,并派专人全程陪同。
四、相关要求
请各区镇、载体接通知后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个人,按照科技和人才计划的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
太仓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太仓市财政局
2015年7月29日
来源:太仓市科技局(http://www.jstckj.gov.cn/Content.aspx?id=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