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企管局、经发中心、财政分局(所):
为鼓励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创新、争先、创优”,引导民营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为全市民营经济进一步做大总量,做强质量作出贡献,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民营中小企业中开展“争先创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争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优秀示范单位;
(1) 太仓市级以上科技小巨人企业
(2)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创新优秀企业
(3)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优秀企业
(4)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示范企业
2、争创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单位;
3、争创市场开拓优秀企业;
4、鼓励小微企业进规模;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申报企业原则上应为民营中小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连续经营两年以上(2012年12月31日前注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申报年度无不良信用记录,上年度已享受过同类项目支持的原则上不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争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
(1) 太仓市级以上科技小巨人企业
申报条件:获太仓市级以上科技小巨人企业称号。
(2)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创新优秀企业
申报条件:2014年度新认定的省级新产品、新技术(以当年颁发的鉴定证书为准)。
(3)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优秀企业
申报条件:获得2014年度苏州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产品认定的企业。
(4)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示范企业
申报条件:围绕技术装备升级、提升产品质量、转化创新成果、提高自动化程度、实现节能减排等方面,经技术改造后成效明显,对面上中小企业有示范带动作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改造优先。企业基本条件:(a)企业经营状况良好,项目申报前一年,企业的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项目于2014年底前竣工(建设期不超过两年,不包括单纯购置加弹机扩能项目),项目总投资额300万元以上,不超过800万元) ;(b)项目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或允许类,必须经市经信部门备案;(C)以备案之日起至竣工前设备发票为准(单台设备1000元以上)。
2、争创企业信用管理优秀单位;
申报条件:获得2014年度苏州市级以上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企业。
3、市场开拓优秀企业
申报条件:2014年度积极参加省、市各级政府(经信部门)组织的展览展销会、在市场开拓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
4、小微民营企业进规模先进单位
条件:当年度新进规模企业统计范畴的民营企业(不含化纤、纺织服装和化工类企业)。
三、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1:“争先创优”活动项目申报说明
四、工作要求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以镇区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管理科,企业单个报送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请各镇(区)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企业申报。企业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5月15日,截止日期为6月1日(网址:http://qiye.taicang.gov.cn);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 5日。各区镇企管局、经发中心和财政分局(所)于截止日之前联合行文汇总上报,申报材料包括:中小企业“争先创优”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纸质2份),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纸质2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由市经信委和财政局组织专家对有关项目进行评审。评选结果通过信用审查后,在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网站予以公示,通过公示期的企业在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中予以奖励,请各镇(区)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把真正具有优秀示范性的企业推荐上来。
经信委联系人:朱 莲、朱敬明
财政局联系人:孙惠芳、钱 铮
经信委联系电话:53574934
财政局联系电话:53539243
太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太仓市财政局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