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本人8月16日住院稽留流产,8月20日出院。经了解在公司缴纳生育险后住院费用是可以报销的,想请问下这个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是自己去社保局办理还是由公司办理?
解答:您好,按照规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条件并同时符合报销条件的。办理流程:1、异地生育、流产的,必须提前办理异地就医手续。2、本市户籍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至居住地)镇计生办开具《计划生育手术服务联系单》。开具《计划生育手术服务联系单》需携带材料:参保人员本人新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流动人口须同时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本市《暂住证》,终止妊娠还需提供结婚证、医学诊断意见书、孕周证明等。中期终止妊娠手术服务联系单由镇以上计生部门开具。3、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需携带本人新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服务联系单》、出院记录、医疗费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并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参保的加盖公章)于每月1-24号工作日内至我市参保人员在我市居住地的乡镇结报站办理审核。资料齐全情况下,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材料审核都可以。如仍有疑问可拨打53588995医保中心具体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