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用人单位给员工放假陪长辈过生日,每年给予独生子女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照料生病的父母……今年以来,包括河南、安徽、北京在内的多地都在设置或拟设置专门假期,让子女在父母身边尽孝。
对于正在迅速迈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出台这样的休假制度在很多人看来是恰逢其时。但是伴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孝老假”能否真正落到实处,而不是变成“纸上福利”也引发讨论。
多地提“孝老假”概念
日前,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指出,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在其老年长辈生日、老年节以及需要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支持时探亲休假。不过,“孝老假”怎么休、假期薪水如何计算等尚没有规定。
在此之前,全国不少地区都提出了类似的休假概念。例如,今年5月,河南省通过的本地新计生条例中就明确,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而不久前公布的《安徽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安徽省将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子女照顾失能父母将享受带薪休假或政府补贴。
另外,江苏省也在探索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通过家庭设施适老化改造补贴政策、子女护理技能免费培训和补贴政策、子女照料失能老年父母的带薪休假制度等,鼓励家庭成员更好地赡养老人。
职工忧“孝老假”成“纸上福利”
无论是“孝老假”还是“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出台,都获得了民众的赞许,但伴随而来的也有人们的质疑——这些假期能落实吗?
在现实中,除了春节、国庆节等假日之外,不少假期都遭遇落实难的问题。以探亲假为例,众所周知,早在1981年,国务院就对职工探亲待遇做出了明确规定——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2年探亲1次的,可以2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这样的规定虽然很不错,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个出台了30多年的探亲假制度,除了在少数国家机关或大型国企还保留着,在很多企业已经名存实亡。
老家在山西的李先生是北京某机关单位的公务员,他表示,虽然单位里一直有探亲假制度,但是工作5年的他,至今只休过一次探亲假,其他时间都是因为单位人手不够,或有紧急任务不得不放弃休假。也有人表示,虽然探亲假是休到了,但工资奖金却因此少了一大块,这也打消了不少人休假的积极性。
另外一个例子就是“常回家看看”入法,执行起来也不理想,一些地方还出现了类似的官司:父母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常回家看看,但同样面临执行难的尴尬。
有假难休 各方意见不一
为什么有假难休?对此,各方说法意见不一。有人认为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细致、约束力也不够,而员工在企业面前处于弱势地位,维权不易。对此,有劳动法领域的专家分析称,对于劳动者休假,国家应该出台一部专门法律,明确劳动者的最低工资、工时、休假权利等等。
但也有专家认为当下经济形势比较困难,企业负担也比较重,给企业减负已经是各方的共识。为此有专家认为,一方面要保障劳动者休假探亲的权利,一方面还要考虑实际情况,不给企业带来过重的负担,如果找工作都是问题,休假也就失去意义。比如探亲假,有人觉得1981年出台的假期规定有点长,从过往的经验来看,假期设定的时间越长,完全落实的可能性就越小。如何保障假期能真正落实下来,需要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
儿女有“孝老心”更重要
无论是“常回家看看”入法还是一些地方推出的“孝老假”,其背后都是中国社会步入老龄化的客观现实。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2.12亿,占人口总数15.5%,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1.37亿。预计2020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3亿。而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则显示,“空巢”老人,也就是子女离家后的老年人,占到老年人总数的一半。
破解这些老人的养老难,已经成为快速走向老龄化的中国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对于“孝老假”老人们当然持欢迎的态度,但现实是一方面落实难,另一方面即便可以休假,是不是真的回家看父母也存疑。因此,除了制度层面的保障,很多老人更希望的是得到精神上的慰藉,平时能多打电话陪父母聊聊天、把父母的事情放在心头,这都能让老人获得满足感。因此,在很多老人看来,孩子能有一颗“孝老心”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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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职工的休假权益,除了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之外,还有如下一些合法假期,一起了解。
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工伤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丧假
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婚假
根据各地新出台的计生条例,晚婚假已经取消,各地婚假在三天到三十天不等(三天是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另行规定是否延长假期)。
产假
根据各地新出台的计生条例,产假一般在128天以上(98天为国家规定的基本产假,各地根据情况进行延长,有的延长30天,有的延长60天)。 ▌本文来源:中新网、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