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瑜
每天忙忙碌碌,甚至没有周末,奔走在矛盾调解一线的张立新,其实早已退休,大家都亲切地称他为老张。有着20多年调解经验的老张,今年被省司法厅评为“最美人民调解员”,如今他不仅依旧孜孜不倦为百姓和谐生活奉献力量,还将自己20多年的宝贵经验传递给更多热心人。
“依法”是调解工作的一根红线
每年,老张接待各种来访、咨询有数百起。一本如老黄历一般陈旧的案件登记册上,密密麻麻记录着各种家长里短:夫妻闹离婚、兄弟不和睦,邻里为一台空调争吵不休,某工厂老板消失工钱不发……老张每天要解决各种问题,20多年经验给了他一条坚守的底线依法。
前不久,一名来自四川的务工人员万某前来求助。原来,万某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被安排在太仓郑和西路一处房产建设项目工地施工。在使用手提电锯切割模板时,万某因操作不慎,电锯片发生掉落,正好砸中万某右脚,造成右脚第1、2节趾骨骨折。经过三个月的住院治疗,万某出院并在家继续休养,在此期间,万某既没有工资,也无法工作,后续治疗还需要一笔费用。于是,万某向两家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劳务公司和施工队却相互推脱责任。老张通过第一次调解沟通发现,建筑工程队认为,万某不是正式职工,而是劳务公司的派遣人员,工伤赔偿应由劳务公司赔偿。而劳务公司则认为,万某是在工程施工中操作时受伤,应由建筑工程队负责。双方僵持不下,老张早已料到。“双方各说各有理,但最终还是要看法律如何规定责任义务。”老张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该劳务公司和建筑工程队一并承担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有了这样的理据,老张再用上“冷处理”、“背靠背”、“一对一”的调解技巧,矛盾很快化解,万某也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传帮带”出更多优秀老娘舅
老张调解公正、公平,不偏不倚,在城厢镇早有名气,这些年上门求“解”的人越来越多。老张告诉记者,复杂案件可能要调解七八次,简单的也要两三次,因此经常好多个案子积压在一起,拖久了,有可能令矛盾升级。“调解工作靠一人力量是不行的。”老张说,他考虑很久,去年年底,他发起成立公益组织老娘舅志愿服务社,通过“传帮带”,建立起一支专业的人民调解队伍,在当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作用。
老张介绍,通过自愿报名的形式,“老娘舅志愿服务社”在城厢镇各村、社区招募了13位成员,都是热心的退休党员、市民,并对调解工作有一定了解和兴趣。“招募的成员,对一些法律法规不熟悉,我们会定期开展学习,一方面请专业人士讲解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由我讲解自己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把自己20多年来摸索的一套调解技巧传下去。”老张告诉记者,除此以外,他在调解案件时,还会就近邀请两名“老娘舅志愿服务社”成员参与观摩学习,在一次次实践中指导他们调解的方式、技巧以及规范的流程。“时间长了,他们摸出门道,也参与到调解中来,人多力量就大,使得调解效率更高。”
经过大半年的历练,不少新晋“老娘舅”已经可以出师,自己开展调解工作。上半年,城北某小区一栋高层发生水管漏水事件,影响了多户居民,该社区3名“老娘舅志愿服务社”成员出面调解,很快平息了事件。“这些矛盾如果等到我去一一解决,可能因为时间的延迟导致更多损失以及居民的怨气。” 老张说,有了这支队伍,矛盾、纠纷解决的速度更快了,而看着更多人参与自己奉献20多年的调解事业,他也感到欣慰和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