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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未缴满15年怎么办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6-08-29   阅读数量:    

疑问:马上到退休年龄,社保才交了4年多,想补缴,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解答:您好,根据《江苏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但本人愿意延缴满15年的,应先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21号)有关规定确定延缴地,延缴满15年后再向延缴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休。根据文件规定2014年7月1日起,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能一次性补缴;中间有中断部分的除外。若仍有疑问可拨打53572099社会保险科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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