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瑜)日前,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受援人寄来的一封感谢信。在信中,受援人秦某等4人对中心指派的援助律师单辉表示感谢,感谢他热心诚恳,四处奔走,为他们讨回了血汗钱。
据了解,秦某等4人为某企业职工,在公司从事门卫、食堂等工作。2015年2月起,该公司老板消失,企业经营停滞,拖欠上述4人劳动报酬近40000元。为此秦某等4人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援助中心经审查,为秦某等4人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单辉律师承办。
单辉接到案件材料后与秦某等4人取得了联系,了解了他们的想法及当事公司目前的状况。考虑到当事人人均岁数较大,均已超过退休年龄,且企业经营停滞,律师立即准备了起诉材料,当天带4人至沙溪法庭立案。案件立案后,因企业无人经营,传票无法直接送达,需要公告送达,在此期间,承办律师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化解当事人内心的焦虑,最终法院依法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
事情本该告一段落,但秦某等4人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并没有因此高兴,反而对着一纸判决更加担心,老板都跑了,自己还能拿到钱吗?单辉了解情况后,再次耐心解答,并承诺待案件生效后免费为其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诉期满后,单辉立即联系承办法官,希望开具生效证明,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当日就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生效证明交到单辉手中,收到生效证明后单辉立即向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材料,申请强制执行。最终秦某等4人全额拿到了判决金额共计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