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来电反映,公司要求加班,但自己因家里有事没有执行加班任务,结果月底被扣了工资,想问一下这种做法合理吗?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回复表示,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能随意安排加班。如果确实有必要安排加班,要与职工协商,并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如协商未果,不得以扣发工资的手段强迫职工加班。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