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娄东英才”工程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太委办〔2015〕36号)精神,以及《关于印发〈太仓市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太人社[2015]40号),现就评选2016年度太仓市高技能人才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市各类企业中,在生产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均可参加太仓市高技能人才评选。
申报对象应在本市就业(缴纳社保)满一年。
二、资助政策
1、太仓市高技能突出人才享受5年政府薪酬补贴,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
2、太仓市高技能重点人才享受5年政府薪酬补贴,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个人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近五年内,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成绩优秀者。
(二)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能在工作中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和技术障碍,推动生产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
(三)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有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优秀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市级以上部门认可。
(四)在传授技艺、指导技能训练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者。
(五)规模型企业“首席技师”或技能突出人才。
(六)其他有突出技能特长,为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技能人才。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填写《太仓市高技能人才申报表》,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1、推荐申报。太仓市高技能突出人才、重点人才的人选主要由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推荐,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市人社局。
2、审查筛选。由市人社局对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筛选产生太仓市高技能突出人才、重点人才候选人。
3、综合评审。由太仓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选太仓市高技能突出人才、重点人才候选人名单。
4、社会公示。候选人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授予“太仓市高技能突出人才、重点人才”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享受相关待遇。
五、进度安排
1、受理材料(7月1日至7月31日)
2、资格审查(8月1日至8月5日)
3、专家评审(8月8日至8月12日)
4、走访考察(8月22日至8月31日,9月公示)。
六、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7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技术管理科(太仓市柳州路38号北楼305室),并同时将“申报表”和个人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czjkb@163.com。有关材料和表格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chrss.gov.cn)下载。
咨询电话:53542494 联系人:顾雪锋
附件:
1、太仓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候选人申报说明
2、太仓市高技能人才申报表
3、太仓市高技能人才技术成果证明
4、太仓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候选人事迹材料格式
5、太仓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候选人材料封面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3日
点击下载:附件1-5.docx
点击下载:关于评选2016年度太仓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通知(太人社【2016】2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