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申请时间
每年1月至11月前申请上一年度补贴(文中所要涉及年度的表述均为自然年度)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稳岗补贴标准
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三、享受补贴的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2、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4、 无立案查实的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或申报社保费问题。
5、申请年度未享受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6、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另需要提供发改委或经信委出具的企业类型认定书。
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应按照管理权限,持相关批文和申请材料至发展改革部门行政服务窗口或各地经信委(局)办理;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应持申请材料至苏州市经信委办理。
四、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太仓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太仓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附件2)
3、企业裁员减员情况说明书
4、企业承诺书(附件3)
5、公示情况(附照片,照片能够清晰反映公示的时间和公示的场所)(附件4)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表、审核表一式三份,其余材料一式两份。
四、补贴申请流程
企业填写《太仓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持《太仓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根据表中标注至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备齐上述申请材料后,送至企业所在地的镇(区)劳动保障机构受理。
社保审核:社保结算中心13、14号窗口,
裁员审核:市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
缴费审核:基金监管科
培训补贴审核: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办公室
点击下载:稳岗补贴企业表格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