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精细高效,满意人社”,医疗保险基金 结算中心
目标要求
围绕“精细高效、满意人社”的总目标,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四个”新适应:发挥政策调整精准引导作用,医疗保障适应民情新常态;发挥改革创新细致调节作用,基金支付适应社会新经济;发挥医保稽核监管高质作用,医疗评审适应监管新动能;发挥医保队伍服务效果作用,业务经办适应服务新理念。
具体举措
1、抓实医保政策调整工作。适度调整门诊和住院起付线、门诊统筹额度等,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门诊大病保障工作。
2、抓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推行定点单位医疗费用在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按人头结算,落实相关文件拟印实施等工作。
3、抓实基金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基金监管,完善定点协议及考核结算等办法,发挥医疗保险服务行为评审的作用。
4、抓实经办队伍能力提升工作。强化队伍建设,组织经办业务培训考核,形成业务好、素质高、原则性强、充满活力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