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请问2016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几月份调整啊?调整后的基数是多少啊?
解答:您好,1、单位于每年3月份做缴费基数的申报,4月份调整。2、2016年度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时还未出台。企业在职人员应在3月24日前按2015自然年度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总额为依据进行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性收入等。申报工作结束后,市社保中心将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6结算年度单位缴费工资上、下限,按规定对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进行统一处理。如仍有疑问可拨打53566743社保结算中心具体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