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将在2016年1月15日开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相关政策信息,及时报考。
1、报名条件
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相关院校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7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
考生须在2016年1月15日至20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院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试点院校应于2月25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3、测试安排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文化联合测试,测试成绩提供给相关院校使用。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院校确定的除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以外的其他文化测试,可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合并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安排在3月19日至20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21日,由各市招办组织实施。
4、录取说明
4月10日前,院校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对达到报考院校规定的文化测试成绩要求的考生,院校结合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根据在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方案,可对考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是否组织技能考核或面试由院校自行确定。
4月30日前,院校根据文化测试和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果,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江苏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名单
(共45所)
注:院校名称后加“★”的为2016年新增试点院校,加“▲”的为2016年招收退役士兵试点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