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来电咨询,其有两个小孩,其中一个是2014年出生的,已经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但因为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在太仓落户。现在国家实施了全面开放二孩政策,想问一下能否落户。
市卫计委工作人员回复表示,全面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第二个孩子,均属于合法生育;但迁入人口政策目前执行的是苏州市公安局公户发[2007]21号文件,其中关于户口准迁基本条件第三项规定: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不予受理。目前暂无新的文件规定出台。(太仓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