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为了预防有关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公安、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等八个部门前日发出通知,从11月下旬至2016年春节前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专项检查。
据了解,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含交通运输、水利建设)、船舶修造、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专项检查的内容为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通过专项检查,实现三个目标,即确保2016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欠薪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新华报业网)